各生產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藥品分類掛網全面議價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藥事〔2022〕18號)中定期關閉無采購量藥品的規定,市藥事所定期對陽光平臺現用統編代碼進行梳理。
一年內定點醫療機構無采購但定點藥店已上傳零售價格的藥品將做醫療機構失效處理。一年內定點醫療機構無采購且定點藥店未上傳零售價格的藥品將做醫藥機構失效處理。如醫藥機構確有采購需求的,生產企業可按相應新申請藥品規則重新申報。
現市藥事所對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本市陽光平臺無采購記錄的藥品相關信息予以公示。生產企業、定點醫藥機構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于2023年4月28日前,提交相關申投訴并附帶證明材料(統計周期內確有采購*的)至市藥事所。具體藥品公示信息見附件。
聯系部門:社會服務科
聯系電話: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特此通知。
附件:1、無采購記錄藥品信息公示表(醫保藥品)
2、無采購記錄藥品信息公示表(自費藥品)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4月21日